初入狼窝
顾某因资金困难,向经营房产中介的王某借款30万元。王某告知:“需要用你名下的房产做个二手房买卖贷款”。顾某同意了。王某安排其姐姐作为卖方、顾某作为买方去买本来属于自己的房产,并且去房管局办理了过户,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贷款批下来后,共32万元转入了王某姐姐的账户,王某姐姐将28万元转入顾某账户,4万元王某称留作中介费。由顾某按期偿还银行的32万元借款本息。
越套越牢
顾某还款出现困难,再次找王某想办法。王某称:“需要将房产解押后再次出售,将解押款扣除后剩下的钱给你”。王某安排吕某作为买方、顾某作为卖方,合同额80万元。同时安排了相某为顾某办了两张银行卡,由相某持有,顾某并不知道资金流向。顾某还写了6页空白的纸交给了相某。上述工作完成后,经多次催要,王某分8个月,每月打2万元给顾某。至此,顾某共实际借款44万元,丢掉了市值120万元的房产一套。
王某在与顾某交往过程中,发现其精神不正常,所以想了上面的办法将房产套到手。为防止顾某父亲察觉,王某还伪造了一个假房产证,让顾某蒙骗其父亲,直到生米做成熟饭。
收紧套子获取猎物
顾某的还款压力越来越大,房子也不可能收回。王某即安排手下催债人员上门威逼顾氏父子腾房,并断水断电,向暖气公司申请停止了供暖。并强迫顾某同“买房人”吕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告知如逾期不腾房,就交纳房租。可怜顾某父亲86岁的年龄,一生积蓄购买的房产拱手让人。
顾氏姐妹挺身救场 深入狼穴
顾某父亲气愤不过,给两个女儿诉苦。两个女儿得知该事后,异常愤怒,找到王某理论。王某安排几个“小弟”一同到场,称顾某的钱是借的他们的,他们不好惹。自己是政协委员,人脉较广,如果顾氏姐妹想整他,也不可能。都是当地的,让顾氏家人也要小心点,对顾氏姐妹软硬兼施,就是不还房产。期间,几个“小弟”欲作出围攻顾氏姐妹的言词动作,但是顾氏姐妹没有被吓到,机智的将涉案证据全部取到手,为律师后来的获胜打下坚实基础。
律师出面精心准备
顾氏姐妹取得证据后,因缺少法律知识和谈判经验,再次谈判无果。遂委托本律师代理本案纠纷,目的只有一个:索回房产,完成老父亲心愿!
我听取完顾氏姐妹的陈述后,给其列出了证据清单:房产买卖合同、银行流水、录音稿、照片、房产档案、王某及其公司信息等,让其准备,并告知将案件始末用书面形式发给我。掌握全面信息后,我拟定了办案思路,采取了下列步骤:
1、以打促谈,边打边谈。先刑后民。先将案件材料整理成报案材料:王某涉嫌骗取贷款罪、诈骗罪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因顾某患有精神类疾病,其签署的所有合同效力都存在问题,我们做好民事诉讼准备。
2、主动、多次找王某,告知其限期答复、解决,否则向省公安厅报案、省政协投诉。
3、计算好我们应偿还的最低借款数额;将实际收到的44万元—已还的7万元—王某多收的中介费及利息—16万元占用期间的利息,最多23万元。
斗智斗勇 黑恶势力俯首
主动出击。我先拨通王某的手机,拒接。拨打其办公室电话,接话人员非常警惕,问我们律所名称、地址和律师姓名,告知让王某的秘书联系我。2天后,没有动静。我再次拨通办公电话,质问为什么不回话,对方称马上让秘书回话。3分钟后,一自称王某秘书的人打来电话,再次问我们律所名称、地址和律师姓名。2天后,再次没有动静。我又拨打办公电话,质问:“你们王总是已经被拘留逮捕了,还是在外面?如果明天再不回应我们,我们就采取其他措施了!我是为了你们好,我们只想拿回属于我们的房子,该王总的钱还你们,不想影响王总做生意发财。如果报案,就不一定是这个结果了!”果然,第二天,一位自称是王某公司法律顾问的人联系我了。我说“你是第四位联系我的人了”,我将王某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情况告知对方,对方称“需要材料看一下,然后回复我”。
终于等来回复。称“我是刑辩律师,我认为王总不构成犯罪,他是政协常委,公安抓不了他,我也问两个派出所了,你们也立不上案。媒体我们都熟,他们发布不了。如果好好商量,我们同意和解”。
反击见效。我告知对方“我们不去烟台报案,我们去省公安厅投诉,去省政协反映王总的问题,其开办10几家公司,参与二手房买卖和银行流水造假。即使立不上案,因顾某是精神病人,王总和一个精神病人发生借贷和房产纠纷,传出去也是好说不好听。我们限期一周,解决不了,就走报案程序。我们掌握全部证据!”。对方见我方强硬,第2天就迅速回话,表示同意和解,把房产还回来。但是价格不同意我方的23万元,认为房子现在已经120万元了,即使按借款算,至少也得40万元。
胜券在握。为省去报案的不确定性和民事诉讼的程序麻烦,我建议委托人适当提高还款金额,索回已升值的房产是关键。经过数轮沟通,双打商定最终28万元解决所有争议。房产过户产生的税费各自负担,房产解押款由王某承担。至此,委托人计算需要50多万元才能拿回的房产,经过律师的工作,直接省去了50%的成本,以及后续的费用。
温馨提示
正如最近媒体热炒的吴秀波事件,证明了一个事实:打官司,律师是不能少的,律师费更是不能少的。没有一位专业的律师帮你出主意、冲锋陷阵,单凭自己会走很多弯路,甚至是失败!本案的王某也是庆幸自己找了位好律师,否则可能已经身在高墙内了!
刑事思维是底线思维。本人是一位刑辩律师,所以从刑事思维角度去解决纠纷,迎刃而解。如果走民事诉讼,旷日持久。典型的王宝强与马蓉离婚纠纷案,王宝强胜在找了一位刑辩律师!
涉黑涉恶不要怕。有中央的好政策、健全的法律,我们就是普通百姓,也有取胜的把握。自古是邪不压正!天网恢恢,疏而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