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部热播的《人民的名义》中有一个情节,蔡成功用侯亮平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侯亮平成为该公司股东,也成为侯亮平被审查的起因。
问题:
1、侯亮平是否具有股东资格、需要对注册的公司承担责任吗?
2、侯亮平如何维权?
律师分析
1、侯亮平不具有股东资格,对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在本案中侯亮平不具有股东资格,对公司无需承担责任。侯亮平对冒名并不知情,且未作出过持有股权的意思表示,实际上也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更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不能将侯亮平认定为公司股东。
2、如何维权?
(1)可依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二百八十一条之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侵权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2)可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之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吊销公司营业执照,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3)可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之规定,向侵权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律师提示:
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管好我们的身份证件,即不能随便将复印件给他人使用办理业务,更不能将原件借给他人。在身份证件丢失后要及时挂失,进行补办。 另,在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后,要及时报案并收集证据,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避免身份信息被违法使用进一步扩大化,进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