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银行贷款、网络贷款等各种形式的借款,一般都会约定利息,这是常识。但是对于利息的计算,存在各种不同的表述,官方的和民间的叫法也不同,导致很多人傻傻分不清。本文将给你详细讲述利息的各种表述方式,以免理解错误。本文主要讨论民间借贷利息。
月息、年息
官方一般按月息、年息的方式表述。月息乘以12个月就是年息,比如月息2%,年息就是24%;相应的,年息除以12个月就是月息,比如年息36%,月息就是3%。本金乘以相应的比例和资金使用期限就是利息。举例来说:
张三向李四借款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2%,那么借款到期后,利息应为:5万元*2% *6=6000元。
毛、分、厘是什么意思
大家都知道:1毛(角)=10分,1分=10厘。在民间借贷中,按月计算利息的比较多,1毛利息就是指10%的月利息,1分利息就是指1%的月利息,1厘利息就是指0.1%的月利息。折合成年息再乘以12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说按年计算1毛的利息,就是年息10%,所以大家要先搞清楚是按年还是按月还是按日记息,千万不要笼统写“1毛利息”。
法定利息是多少?
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1991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1日
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2015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
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即:尚未支付的利息最高支持年息24%;已支付的利息可以超过年息24%但不能超过年息36%,超过年息36%部分可以要求返还或抵作本金。
三、2020年8月20日至今
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最高按LPR的4倍支持,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利息之外的费用如何计算?
上述法律规定均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不得超过法定的最高支持的利率,即: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的4倍、年利率24%、LPR的4倍。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六、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七、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
第26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30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6号)
第26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第30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